4月24日,在吴起法院速裁中心办公室,法官仅用40分钟便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。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已僵持一年多,今天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。经调解,被告人高某某承诺年底前向原告徐某某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。
2022年8月份,被告高某某因修建房屋需资金周转,遂向好友徐某某借款9万元,被告高某某向原告徐某某出具借条一张,但借条上并未载明利息和还款期限,后被告高某某偿还借款4万元,剩余借款经原告徐某某多次讨要均未果,便将高某某诉至法院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百零六条规定: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