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哥谭》的第一男主,是戈登警探!客观的说,是讲他的起源,或是讲,蝙蝠侠出现前的故事。
喜欢这个角色,其实源于另一个角色,即加里奥德曼,这人是谁?《这个杀手不太冷》里的大反派史丹菲尔,《哈利波特》里的小天狼星,三部曲里的戈登警探,当然,作为一个剧,这样的大佬是请不到的,于是,哥谭用了另一个演员,本杰明.麦肯锡。
相比于后期戈登警探的固有形象,剧版的更加饱满。他是哥谭人,是好人,但又不是毫无瑕疵,比如,他被迫杀小企鹅人的时候,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受威胁之后妥协了,可以吧?这?算是硬汉吗?算是光明骑士吗?我觉得不!但,这算人!这是人!
所幸的是,他没有真的走错那一步,可悲的是,他怎么不走那一步呢?前者,是因为他还能说自己是个好人,后者,是因为强大的反派企鹅人没有被扼杀在摇篮里。
但从另一个角度讲,这恰恰是一个人有血有肉的表现。我们有些剧,也走过这个路子,但对人性的挖掘委实不如人家成功。换句话说,从剧版开始,戈登才真的不是一个符号,而是一个人,光明骑士!